明年1月1日起,福州市臺江區所屬街道、社區居委會安置下崗失業特困人員,并脫貧的,可以得到由財政撥款給予的獎勵。獎金可用作街道、社區開展就業再就業工作的經費,也可提取部分獎勵參與此項工作的人員。
據悉,臺江區委區政府率先在全市推出的獎勵政策,旨在調動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人員積極性,盡快讓特困職工脫貧。獎勵對象為,臺江區所屬街道、社區居委會,介紹和安置下崗失業特困人員上崗,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使其在合同簽訂、就業3個月后,自愿請求免除民政給予的最低生活保障,逐步脫貧的,對相應的街道和社區居委會實行獎勵。
獎勵按安置這些下崗失業人員及特困職工中,低保對象所節約的區財政撥給民政最低生活保障經費總額的50%兌現。
臺江區委區政府同時規定,安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必須真實,對虛報、偽報安置對象套領、冒領財政資金的將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商貿優勢帶出9500個崗位
從現在起到明年10月份,福州臺江區委區政府將利用商貿業優勢,向下崗失業人員及進城務工人員推出9500個就業崗位。
據悉,這些就業崗位的具體分布是:以創辦“江濱魚米之鄉大排檔”帶動各街道服務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提供有效崗位1500個;結合“農改超”工作,在各社區創辦“永輝超市便利店”90家,吸納下崗失業人員500人;依托新增商貿企業,推出有效崗位3000個;依托工商聯、商會、企業家聯誼會,增加崗位3000個。
此外,臺江區還將推出500個保姆崗位,實行體檢、培訓、上崗一條龍服務,并以此帶動小維修、小代理、小中介等靈活就業。各社區成立物業公司,創辦干凈、整潔、管理規范的早、夜市,力爭開發1000個有效崗位等。
(本報記者 王萍/通訊員/杜成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