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洞的部分小面從2.5元漲成3元 (資料圖片)
【華龍網記者朱慶軍9月24日上午11:00五洲大酒店報道】 “我們莊重承諾,中秋國慶不組織也不參與合謀漲價行為,在會員中倡導誠信經營,反對價格欺詐行為。”重慶市零售行業協會秘書長李衛星說。今天上午,市物價局正式發布《關于規范節日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要求全市各行業經營者及行業組織穩定節日市場價格,不得進行13種價格違法行為,與消費者公平交易。
【13種價格行為違法】市物價局在《告誡書》稱,經營者和行業協會如果有以下13種價格行為,都屬于違反《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實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物價局將按照相關規定從重加大處罰,并通過新聞媒體曝光。
(一)擅自提高屬于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或收費標準;
(二)不明碼標價;
(三)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四)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并以此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購買;
(五)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并以高價進行結算;
(六)標示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價格表示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
(七)采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
(八)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帶有價格附加條件時,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附加條件;
(九)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
(十)通過協議、決議或者協調等串通方式統一確定、維持或變更價格;
(十一)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
(十二)違背保險自愿原則,強行搭售保險;
(十三)其他價格違法行為。
【商家承諾維護市場價格】今天上午,新世紀百貨、茂業百貨、永輝超市、大都會、火鍋協會等代表聚集五洲大酒店,莊重承諾節假日期間嚴格執行關于價格的法律法規,加大自查價格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讓市民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
【12358全天候為市民維權】市物價局副局長路偉說,12358價格舉報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增強對價格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