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市民姚先生在市區某超市購買了一包簡易裝的“寧夏枸杞子”。回家拆開包裝弄了一點泡茶,也就三兩秒的工夫,杯中水迅速泛紅,逐漸加深,直至像一杯紅 墨水。他撈出褪光了顏色的枸杞子一看,它已經呈現出暗淡的淺灰色。他嚇得將整袋枸杞子扔進了垃圾箱。而另一位市民劉阿姨近日也在農貿市場上買到染色的黑芝麻,回家一淘,一盆黑水。
染色食品時有所聞——小黃魚表面涂上“日落黃”,面粉里拌上成分為過氧化苯甲酞的“增白劑”,青香蕉撒上“乙烯利”很快變成黃燦燦,鴨子吃了拌有“蘇丹紅”的飼料后生出紅心蛋……新年剛剛到來,提及這些不免令人掃興。在此一味地譴責經營者的可恥可恨,顯然無濟于事,但有些話又覺得不能不說。眾所周知,像“日落黃”“增白劑”“乙烯利”等都是含有一定毒性的化工原料,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是基本用不到的,按理說,有關部門對此類化工原料應該嚴格控制其流入市場。然而,不法商販們卻能輕易地從遍布城鄉的化工商店買到,便民化工商店成為不法商販摻雜使假、危害公眾健康的“毒源”。隨著城鄉個體經濟的異軍突起,有關部門對化工用品銷售的監管卻十分薄弱,對其經營方式、經營項目及銷售去向極少過問。而在利益的支配下,那種僅僅從口頭上要求經營者自律的做法顯得蒼白無力。監管的缺失,必然導致不法行為的泛濫,因此,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不僅需要各職能部門堅持以人為本,認真履職,更需要盡快完善相關法規,從法律上把住關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