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日發出2007年第13號公告,指出夏季是食物中毒高發季節,要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發生食物中毒后,應及時向當地衛生部門報告,并保留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設備,以備調查中毒原因。
餐飲單位、集體食堂也要加強衛生管理,購買食物、原料時要認真查驗,嚴格索證,不使用來歷不明的食物原料、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產品、超過保質期限和腐敗變質的食品;加工和貯存食品要生熟分開,不混用加工工具和容器;涼菜應由專人在專間加工制作,使用專用工具、容器和冷藏設備,并認真消毒;正確烹調加工,菜豆等食物要加熱煮透;餐飲具要及時清洗消毒;不使用工業用鹽加工食品,防止亞硝酸鹽食物中毒;不要將消毒劑、殺蟲劑、滅鼠藥等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食品加工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