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套評價標準細化衛生、質監、工商等3個部門的食品監管規程,包括進貨渠道、檢驗檢測、質量控制、食品儲存、人員健康等8方面,將進、銷、存、用4個環節連成一個整體實行監管。
其中,食品儲存標準要求:原料采購必須索取并驗收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原料庫分主、副食倉庫,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應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有機械通風設施;冷藏設施有足夠數量的冰柜,能滿足生熟分開存放,冷藏庫有溫度顯示裝置。同時,還對涼菜、配餐、裱花、燒烤等專門工作間,量化出23項考核指標。
目前,江漢區已從300多家企業中遴選出30家試點企業,依照此標準創建“放心食品示范店”。同時,重點抽查城鄉結合部的小作坊、小副食、小餐飲、小攤點、小超市等“五小”食品生產銷售企業,全面整改食品監管薄弱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