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超市違規銷售2000余元變質生鮮豬肉,被罰款10萬元上繳國庫。記者今日從濟南市工商部門獲悉,省城首起違反《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案件順利調查終結,當事人被處以10萬元的罰款。
2007年8月8日,濟南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在對某超市所銷售的生鮮豬肉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超市銷售的生鮮豬肉已經變質,并有異味。同時,該批豬肉《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是偽造的,《進濟銷售肉品品質合格證》日期也是涂改過的。
工商部門沒收該超市剩余生鮮豬肉151.16公斤,沒收其違法所得692.84元,并罰款10萬元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