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傳統的中秋佳節,然而市民邵先生卻十分窩火,因為買了準備孝敬父母的月餅,意外發現是過期貨。接到邵先生投訴后,記者介入調查,超市方態度誠懇,表示歉意,并當場按消協有關規定“退一賠二”。
超市買到過期月餅
據邵先生介紹,9月24日下午6時許,他去市區好又多超市買了10個“上海棣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廣式月餅,準備中秋節送給年邁的父母,由于認為大超市不可能賣過期月餅,所以當時也沒查看生產日期。
就在邵先生付好錢準備離開時,一名也在該超市買月餅的小女孩叫住他,告訴他月餅是過期的,邵先生便將月餅拿到光亮處仔細查看,果然發現該月餅生產日期為8月22日,而包裝上規定保質期為30天,該月餅確實已超過保質期。邵先生這才得知,小女孩因為已經發現月餅過期,才善意提醒他的。
邵先生說,他當時便找到月餅銷售員,要求退換,但銷售員態度消極,說自己管不了,讓他去找超市領導,隨后,他又找了收銀員,得到答復仍然是讓他找超市領導,并不主動幫忙聯系。因為四處找了一圈沒有結果,邵先生只好提著月餅回家,并致電本報“黨報熱線”等相關部門投訴。
超市“退一賠二”
昨天上午11時許,記者隨邵先生的妻子朱女士趕到好又多超市了解情況。在服務總臺,一名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可能是發貨的員工將貨發錯了,稱絕對不可能是故意賣過期月餅。經工作人員再三聯系,該超市一名姓章的相關負責人和記者見了面,他說自己為此事剛被南湖消協叫去商量處理意見。對于過期月餅,章先生向朱女士當面表示歉意。他告訴記者,他們的貨都是上海總公司統一配送的,造成過期月餅進入超市,可能是發貨的某個環節出了問題,“這是我們超市第一次出現這樣的問題,以前可從沒碰到過。”
經記者協調,章先生明確表示按消協規定,對邵先生進行“退一賠二”,邵先生的妻子朱女士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