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 超市里的糕點、豆腐、肉制品等現場制作“小作坊”生產的食品須有保質期,而且要現場貼標。這是記者在昨天市質監局做客“首都之窗”網站時了解到的。
有網友提問,超市里的糕點、豆腐等現場制作場所不太讓人放心。 市質監局質量監督與執法監查處何建濤博士表示,這些場所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才能生產:首先要取得相關行業的許可。其次,現場制作要符合環保要求,達不到環保條件就不允許制作。第三,現場制作涉及使用帶壓力容器的,須符合相關部門的現場質量檢測。
何建濤強調,超市現場制作小作坊的食品,也必須有保質期,而且必須在銷售時現場打進去,或者現場貼標。此外,過期產品必須有回收和處理的措施,并且報相關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