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企業食品營養標簽的標示,引導消費者合理選擇食品,衛生部制訂了《食品營養標簽管理規范》并于5月1日起實施。新規實施月余,記者現場采訪時卻發現,不規范現象仍存在。
在天惠、如海等超市,記者看到,標注營養成分的僅有牛奶、奶粉等幾類食品及一些著名品牌食品,而一些“高鈣”“低糖”食品要么沒有標注鈣、糖含量,要么標注的含量很含糊。在城東幾家超市,記者看到,頗受消費者歡迎的無糖西湖藕粉、無糖蕎麥包裝袋上沒有標注任何營養成分;較受中老年人喜愛的桂林某品牌高鈣核桃粉標注的鈣含量為160―320毫克,而按照新規鈣含量不少于240毫克的食品才能標注“高鈣”。專家告訴記者,新規強調,食品營養標簽不得夸大產品的營養作用,并明確“高鈣”、“低糖”、“無糖”等食品有關元素的含量應達到一定標準:每100克固體食品中鈣含量不少于240毫克,每100毫升液體食品中鈣含量不少于120毫克時,才能標示“高鈣”;每100克或100毫升的食品糖含量小于等于5克,可稱“低糖”,小于等于0.5克可稱為“無糖”。
有關專家說,目前食品營養標簽之所以還會出現混亂現象,主要是因為市場還處于過渡期,5月1日之前生產的食品還可以銷售。工商、質監部門人士則表示,若消費者認為食品營養成分標注有問題,可向他們投訴、舉報,有關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