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德州市質監局制定了《食品生產許可核查人員聘用管理辦法》,加強對食品審查員的管理,有效維護食品企業入市秩序。
《食品生產許可核查人員聘用管理辦法》從五個方面規范了對食品審查員的聘用管理:一是提出了嚴格的核查人員聘用原則和條件,要求每一名被聘用的食品審查員必須取得國家注冊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資格,具備與核查工作相適應的語言表達能力、寫作能力、專業技術能力等業務素質。二是制定了規范的聘用程序,獲得食品審查員資質的核查人員首先要提出聘用申請,經過組織考察批準后,辦理聘用證書,然后才能持證審查。三是新增了聘用時限和補助待遇等條款。四是制定了嚴格的解除聘用和處置方式。五是給被處分核查人員申訴的權利,被處置核查人員對處置決定有異議時,可以向市局提出申訴,保障了核查人員的合理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