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集呼和浩特市主要超市和商業批發企業負責人舉行了貫徹“食品安全法”座談會,向企業代表通報了近期對呼和浩特市散裝食品的調研情況,并告知其整改。
近期,工商人員在檢查呼和浩特市王府井百貨、美特好超市、維多利超市、小百花超市、聯華超市等大中型超市的過程中,發現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內容主要存在六方面問題:沒有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對全部散裝食品進行標注;標注內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在同一地點銷售的不同產地和不同類型的產品,標注的生產日期相同;在同一地點銷售的不同產地和不同類型產品,標注的有效期相同;只標注商品保存期限,沒有標注商品生產日期;商品標簽和價簽上保質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