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北京市,如果是食品小作坊企業生產的食品,其監管職責將由質監部門負責,但這并不包括現場制售的食品。記者近日從北京市質監局獲悉,北京市政府已經專門發文,對北京市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作了明確分工,質監、工商、衛生等六大部門各司其職,實現首都食品安全的無縫隙監管。
據了解,在這份名為《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政府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明確部分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通知》中,對于現場制售食品行為的監督管理,送餐企業、餐飲具集中消毒企業、民俗旅游戶、廟會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監督管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及生豬屠宰企業的監督管理等,都有明確的界定。
按照新的職責分工,在北京市頒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不含現場制售行為)的監督管理由質監部門負責;送餐企業、商場超市有形市場外現場制售食品行為的監督管理由衛生部門負責;商場、超市、有形市場內現場制售食品行為的監督管理由工商部門負責;經批準設立的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和對流動無證照生產經營行為的查處由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家畜家禽屠宰廠(點)的監督管理由農業部門負責;生豬屠宰企業的監督管理由商務部門管理。
據悉,《食品安全法》實施后,依照分段監管的模式,北京市的食品安全監管存在一些監管空白、交叉領域沒有明確等問題,如現場制售的面包房、包子鋪等,很難區分到底是生產領域還是屬于餐飲業,如果分不清楚,就沒有部門發放許可證,也就沒有人監管。另外,送餐企業、餐具消毒企業是近幾年的新事物,也存在監管空白,這些都需要明確究竟由哪個部門來負主責,以避免多部門重復執法,也方便市民進行監督。
為此,北京市政府食品辦專門召集相關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法》實施情況進行了研究,并最終出臺了包含各部門具體分工的文件。“這一文件的出臺,使北京市在食品安全監管中部門職責分工更加明確,對實現全市食品安全全程和無縫隙監管,理順部門職責交叉問題,提高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效性,必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北京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說。
目前,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規定,小作坊是指固定從業人員較少,有固定生產場所,生產條件簡單,從事傳統、低風險食品生產加工活動(不含現做現賣)的食品生產單位或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