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3月初我市開展引導和督促各大商場、超市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柜(專區)工作以來,目前我市已有53個超市建起臨界食品銷售專柜。
記者昨日在家樂福超市看到,“臨界食品銷售專柜”的貨架上擺有不少食品,貨架上方“請在保質期內盡快食用”的提示也很醒目。一名工作人員說,由于臨界食品采取的多是買一送一的銷售方式,且有醒目的提示,消費者也樂于接受。
市工商局消保科工作人員介紹,為保證食品安全,我市要求各大商超、超市都要設立臨界食品銷售專柜(專區),對臨近保質期食品進行標明。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的規定,“臨近期”執行如下標準:保質期在1年(含)以上的,臨近期為45天;超過半年(含)但不足1年的,臨近期為20天;超過3個月(含)但不足半年的,臨近期為15天;超過1個月(含)但不足3個月的,臨近期為10天;15天(含)以上的,臨近期為5天;15天以下10天以上的,臨近期為3天。
工商人員說,各商場超市的臨界食品銷售專柜在食品保質期之前,按規定可用打折、降價等促銷手段進行銷售。對過了保質期的產品,商家必須將其返回生產廠家或進行銷毀處理,并確保在收銀環節無法進行掃描結賬。
工商人員提醒,購買食品特別是臨界食品一定要“量力而行”,并格外留意食品的確切保質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