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城關工商分局日前制定出臺《在流通環節食品經營企業實施“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商場、超市等企業針對處于保質期內、臨近保質期、保質期屆滿等不同情況的食品采取管理措施,對即將到期的食品在陳列場所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臨近保質期食品上貼有統一的“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