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工商局獲悉,因涉嫌出售禁止經營食品,遵義紅花崗區某超市被工商部門沒收變質產品和違法所得,并罰款15000元。據了解,近日紅花崗區工商局老城分局接到消費者馬某等4人投訴,稱他們在老城協臺壩某超市購買的散裝沙琪瑪出現霉變現象,根本無法食用,找超市解決問題卻一直沒有結果,只得請求工商部門幫助。根據投訴線索,執法人員立即來到位于老城協臺壩的這家超市現場檢查,發現超市內銷售的散裝沙琪瑪確實已經發霉變質,涉嫌出售禁止經營食品行為,遂決定立案調查。經過調查執法人員得知,該超市今年4月27日以每公斤11元的價格從外面購進了75公斤芝麻、蜜棗、葡萄等3種口味的散裝沙琪瑪,然后再以每公斤19.8元和11.8元的價格放在店內銷售,雖然被馬某等人投訴時,店方對剩余的近10公斤商品作了下架停售處理,但當時已經售出60多公斤。由于超市的行為違反了國家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工商部門決定沒收霉變沙琪瑪9.44公斤、違法所得151元,同時對店方處以罰款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