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1年多曲折的北京超市發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之爭上周末又起波瀾。在7月29日由物美發起召開的 股東會上,東北大商此前派駐在超市發的總裁楚樹臣下課,而據傳與物美老總張文忠有至親關系的張斌被選為董事長,原超市發公司副總裁李燕川接任總裁。至此,通過收購職工股和托管雙管齊下的物美后發制人,在擁有了超市發59.8%股權后,又準備進一步控制董事會。
超市發的改制歷史可追溯到10年前。1994年前后,海淀區菜蔬公司和副食品公司合并,成立超市發集團;1997年,海淀區副食品批發公司與伍富連鎖店、利客隆超市三家合并組建超市發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超市發集團撤消,并與股份公司合并;2002年1月,超市發、天客隆合并,并選舉出首任董事長、總裁;去年4月,天客隆與超市發因人事糾紛對簿公堂,雙方矛盾日益加劇。隨后即引發了東北大商和北京物美這兩個更大利益集團的超市發股權之爭。
資料顯示,超市發在去年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百強排名中位列第28。
超市發董事會驚心動魄大換血
■原物美高管張斌出任董事長,此人據傳與物美老總張文忠有至親關系
■大商此前派駐在超市發的總裁楚樹臣下課
隨著7月30日超市發領到包括變更股東、董事、董事長和總經理等事宜新的營業執照,大商集團與物美集團的超市發股權爭奪戰終以大商集團的失利而暫時告一段落。而不知是否出乎雙方的意料,7月29日的超市發控制權之爭真的成了一場“肉搏”。
董事會:驚心動魄大換血
7月29日,是超市發董事會大換血的一天,也是各方利益沖突大爆發的一天。
據記者了解,這一天由物美方面提議召開超市發2004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的主要內容是選舉新的董事會領導班子。而當天一早,近300名聽到消息的天客隆職工也趕到了位于海淀雙榆樹超市發連鎖總部意欲阻撓董事會的召開。
據物美方面向記者介紹,此前的5月19日,物美集團已根據超市發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向超市發董事會發出了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要求。但由于作為股東的天客隆公司從中作梗,直到6月25日物美的要求也未得到董事會的答復。作為已擁有超市發59.8%股權的實際控制人,物美自然不會聽之任之。在自已的提議未獲得回應的一個月后,物美集團根據公司有關規定決定自行召集臨時股東會議,并于6月25日向超市發的全體股東發出通知。
盡管7月29日,情緒激動的天客隆職工使得股東會召開現場沖突不斷,并引來了50多名民警的介入,但這并沒有打亂物美的計劃。據介紹,當天與會股東一致通過對董事更換的決議,成立了新的董事會。在超市發新一屆董事會中,原物美高管張斌出任董事長,原超市發公司副總裁李燕川接任總裁,而大商此前派駐在超市發的總裁楚樹臣下課。引人注目的是,張斌據傳與物美老總張文忠有至親關系。
兩虎相爭尚未定論
大商與物美的股權爭奪盡管以物美占優而暫告一段落,然而,業內人士表示,雙方的爭奪遠沒結束。
首先,超市發的公司章程和現有的股權結構決定了物美在今后公司的重大決策上并沒有決定性的權力。在超市發增減注冊資本、發債、修改公司章程和選舉董事長等方面,如果沒有大商的支持,物美的提議將難以獲得通過。另一方面,大商的訴狀尚未作出判決,股權之爭還存在變數。
7月30日,楚樹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原本打算當晚舉行的媒體通氣會取消,大商方面將會在適當的時候召開新聞發布會說明情況。
業內人士推測,超市發目前糾紛可能有這樣四個結果:一、物美把所持有的超市發股份賣給大商;二、大商把股份賣給物美;三、雙方法庭上見勝負;四、雙方合作,搞好超市發的經營。如果雙方僵持下去,損害的只有超市發及其職工的利益。
國資監管暴露空白
熟知物美的人都知道,在零售業內,“托管國有資產”是張文中的拿手好戲。“托管”之于物美有著深刻的影響。
自1997年物美投資與北京石景山天翔貿易總公司訂立第一個托管協議以來,物美先后與國有企業成立的北京物美京西便利店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物美博蘭特便利店有限公司等,皆以“很小的注冊資金”,用“托管方式或者合作”的方式取得物業經營權。
然而,業內人士表示,托管資產過程中暴露出國資監管存在著漏洞。在物美托管超市發國有股之前的2004年1月1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通知,規范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轉移行為的有關問題,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不得通過“股權托管”、“公司托管”等任何方式違反法定程序、規避法律義務、變相轉讓上市公司控制權。而對于非上市公司,國資委表示“還沒有精力針對一些細節性問題制定法規”。
顯然,物美正是以這種打擦邊球的手法贏了大商。而氣不過的大商自然也就針對物美與超市發國資間的《股份收購協議》違背了職工持股會成立時的章程,且簽訂《托管協議》未經董事會同意提起訴訟。商報記者 曾昀 B11
新聞背景
歷經波折的超市發
2003年7月22日:天客隆與超市發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發生重組糾紛。大商與海淀區委區政府達成收購天客隆92%股權,并由此控制超市發34.77%股權的協議,完成了進京的第一步。
按照楚樹臣的說法,大商已經與海淀政府達成一致,對超市發的收購分為兩步,在上述收購天客隆股權后,將進一步收購超市發國資公司持有超市發的34.77%的國有股權。然而,這一步由于超市發國資的種種不配合而一直沒有完成。
2004年4月19日:超市發職工持股會會員代表大會投票決定其持有的25.03%超市發股權的歸屬。最終物美斥資7366.4萬元購買了超市發2302萬股職工股。
2004年4月21日:超市發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宣布將其持有的超市發34.77%的股份交由物美托管,期限為一年。此舉意味物美在未來的1年里擁有了59.8%的控制權。
2004年4月23日:大商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請求法院判定物美和超市發職工持股會的股份轉讓協議無效。其后,大商集團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起訴訟。據記者了解,至今法院尚未作出最終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