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細心的消費者走進大型超市,會發現貼著超市自身品牌的 :小到紙巾、紙杯、飲料,大到床上用品。品種繁多的自有品牌商品在零售市場悄悄蔓延,并以低于同類商品的價格吸引了不少消費者。但記者近日在京城各大超市調查時發現,潛力巨大的超市自有品牌商品市場存在著一些質量隱患。
商品質量有隱憂
法國著名零售企業歐尚北京超市的店長裴圣曦告訴記者:“你們所說的‘自有品牌’實際上是‘低價格商品’的特指,它在價格上具有最大的低價優勢。”可是,自有品牌商品在價廉的同時是否也物美呢?記者翻了翻了近期的報紙,關于自有品牌質量問題的報道并不少見,例如:迪亞天天的紅腸、米醋等幾種產品都曾經出現在北京市食品辦以及質量技監部門的黑名單中,家樂福的水晶肴肉和500mL/瓶天然礦泉水也曾在國家質檢總局的抽查中被判不合格。
8月22日上午,在家樂福超市國展店和華普超市朝外店,記者看到,兩家超市的自有品牌商品主要是食品和日用品,包括酸奶、酸梅汁、衛生紙和洗發水等。和同類商品相比,自有品牌商品在包裝上較簡單,從外表上不具有很強的誘惑力;大部分商品貼有授權書、商標許可人、制造商和生產地址等信息,但產品標簽上提供的信息內容詳略不一。如有的食品甚至缺乏食用方法、凈含量、營養成分等較為重要的信息。
另外,還有部分零售企業的自有品牌商品,標簽上不僅沒有提供商家的品牌授權書,而且對于制造商的信息也提供得非常有限,或者干脆不標注制造商的名稱、地址以及聯系方式等信息。
對此,記者查閱了《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2005年10月1日起實施),通則規定預包裝食品必須標示的內容有:食品名稱、配料清單、凈含量和瀝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或包裝日期)和保質期、產品標準號。預包裝食品,是指“經預先定量包裝,或裝入(灌入)容器中, 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監控體系待完善
據北京工商大學教授洪濤介紹,我國本土超市發展自有品牌商品的時間并不長。外資零售企業進入國內后帶來的一些新的商業理念對本土零售企業形成了一定沖擊。上世紀90年代,本土零售企業也開始利用自己的品牌資源和經營規模來開發自有品牌商品。但總體來說,目前大多數本土連鎖超市對自有品牌的開發仍處于嘗試和萌芽階段,數量不是很多,涉及的品種所占比重比較小,銷售量也不大,在質量監控體系建設上還不夠完善。據了解,一些自有品牌商品制定的企業標準往往低于國家標準,而一些自有品牌商品的生產商和銷售商不在一地,給銷售地的有關執法部門對其質量進行監控帶來難度。
記者在調查時也注意到,大部分自有品牌商品的制造商都是中小企業。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研究部主任楊青松認為,有實力的生產商一般會主打自己企業的品牌,而不愿意為零售商貼牌生產別人的自有品牌商品。因此,超市能夠選擇的都是一些實力相對弱或者不知名的制造商來擔當貼牌生產的合作伙伴。
家樂福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公司對自有品牌的食品制造商“有非常嚴格的監控體系”。聘請了SGS(總部設在日內瓦)、IN?鄄TERTEK(總部設在倫敦)和CCIC(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等國內外知名技術機構對自有品牌食品供應商進行準入前考核和檢測,同時會對供應商進行設備、生產能力、質量管理、衛生狀況、專業化操作的實地考察,并由專業審核人員進行考核并進行專業的理化測試。
慎重選擇制作商
“慎重選擇制造商才能有效保證超市自有品牌商品的質量”,楊青松強調說。據他介紹,多數零售商將自有品牌定位于低價產品。為了實現低價的承諾,報價最低的供應商往往會受到青睞。在這種情況下,質量(產品內在質量和包裝質量)很容易成為犧牲的對象。供應商在技術方面的任何放松,都將產生質量事故。對此,他建議零售商建立起自身的質量控制部門,從供應商資質、產品檢驗、產品生產工藝和配方、包裝和標識規范以及產品運輸和收貨標準等各個環節進行有效控制,從源頭上保證商品質量。
另據楊青松透露,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正在起草《超市自有品牌開發經營規范》。該標準將對自有品牌商品質量予以規范。該規范也將引導零售商從產品研發、廠商選擇、商品運輸及銷售等一系列生產環節入手來保證自有品牌的商品質量。此外,該規范還將對自有品牌商品監管做出明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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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品牌商品是指零售企業自設生產基地或者選擇合適的生產企業進行加工生產、最終用自己的商標注冊該產品,并利用自己的銷售網絡平臺進行銷售的商品。超市自有品牌最早起源于國外上世紀80年代,目前,瑞士、德國、英國等國成為世界上啟用自有品牌最早和數量最多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