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一波三折的奶業“禁鮮令”終于從1月1日開始執行了,這意味著今后市場上標注的“鮮牛奶”徹底消失了,乳品企業也不得再利用“鮮”字標簽來進行商業炒作,誤導消費者。面對“禁鮮令”執行一周,記者走訪了本市各超市以及批發點,發現市場規范難覓“鮮牛奶”的蹤跡。
據了解,由于大部分消費者追求天然、健康飲食,以往一些乳品企業抓住這點,在廣告宣傳及產品包裝上都打著“鮮牛奶”的招牌,久而久之形成了市民一種消費誤區,認為鮮牛奶就是好牛奶,而無法直觀識別高溫滅菌奶和巴氏奶,這對成本支出相對高的巴氏奶企業是一大損失。一位正在油城五路超市采購的顧客就反映,過去買牛奶比較注意“鮮”字,因為以為鮮牛奶營養、口感方面具優勢,如今“禁鮮令”實施,消費觀念的確應轉變了。該超市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從過去的銷售情況來看,利樂磚包裝的帶“鮮”或“純”字的牛奶較受消費者青睞,它們的保質期在6—8個月,“禁鮮”后,生產日期標示為2007年1月的包裝如今都難覓見“鮮”蹤。并且,盡管賣場無權干涉廠家的標注,但也說明了各生產企業應對新規早有準備。
在另外的一些超市及便利店,記者同樣沒有發現違規現象,蒙牛、伊利和三鹿等品牌的不同形式包裝袋上,以標注著“純牛奶”字樣的為主。而過去一直標注“鮮牛奶”的幾個巴氏奶品牌也都改換了標志,三元牌牛奶包裝上印著“巴氏奶”,而光明、三鹿牛奶都改為了“純牛奶”的字樣,還在“純”字上大做文章,“純牛奶”、“特濃純牛奶”的包裝最為普遍。隨后記者還在占據家庭預訂瓶裝鮮奶服務前位的風行、燕塘及本土金維等銷售點了解到,早在上年中旬,“標鮮”瓶裝就取消了長久以來沿用的名稱,而改用“純牛奶”,盡管目前新標準實行,但沒影響其銷售,大多消費者買牛奶愛認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