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大綠色食品標志監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綠色食品產品質量和用標問題的市場發現機制,規范企業用標,打擊假冒行為,更好地維護綠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于近日制定并頒布了《綠色食品標志市場監察實施辦法(試行)》。
《辦法》明確,綠色食品市場監察是對市場上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市場監察是綠色食品標志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作內容,是各級綠色食品管理機構及標志監管員的重要職責。從2007年開始,中心每年將在全國組織開展監察行動,并作為今后綠色食品標志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安排和常規性工作。
市場監察行動每年集中開展兩次,由各地綠辦在當地大中城市選取五至十個有代表性的超市、便利店、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作為監察點,對其所售綠色食品實施采樣監察。監察的主要任務是:規范綠色食品標志及產品編號的使用;查處假冒綠色食品的行為;為綠色食品產品質量年度監督檢驗提供樣品。
《辦法》還進一步明確了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各級綠色食品管理機構和有關綠色食品定點監測機構的職責和任務,并對如何開展這項工作在時間、程序和方式方法上作了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