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國務院節能減排電視電話會議和《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進流通服務業節能減排,日前,商務部下發了《商務部關于開展“零售業節能行動”的通知》(商改發[2007]199號),全面啟動零售行業節能降耗工作。
《通知》要求,要重點抓好營業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百貨店、專業店的節能降耗。為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將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太原、沈陽、青島、武漢、廣州、西安10個城市作為試點。通過建立能耗統計指標體系、做好企業能耗評價工作、加強交流與培訓等措施,從開展節能技術改造、加強能耗管理、開展建筑節能和開展抑制過度包裝等方面全面推進零售業節能降耗工作。
6月13日,商務部再次下發《關于嚴格執行空調溫度控制標準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的通知》精神,通過嚴格控制空調標準、落實空調節能管理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和加強宣傳教育等措施,推進商務系統辦公場所以及商場、超市、餐飲、賓館等營業場所科學使用空調,節約能源資源。
附:商務部關于開展“零售業節能行動”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全國節能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推進商務領域節能降耗,商務部決定在零售行業開展“零售業節能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以轉變零售業增長方式和倡導科學消費為核心,以建立零售業節能降耗長效機制為目標,以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以健全法規、完善政策、加強管理、強化宣傳為手段,形成政府大力推進、市場有效驅動、企業主體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的零售業節能降耗工作格局,為實現“十一五”時期節能減排目標做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企業自主、政府推進的原則。將節能降耗工作與實現企業的長遠發展目標和提高經濟效益相結合,將政府宏觀指導、政策激勵和完善監督服務相結合,充分調動和發揮企業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和引導企業自主開展節能降耗行動。
堅持突出重點、帶動全局的原則。通過選擇目前基礎較好的一些地區開展試點,以一定規模的大型零售企業為監測重點,將試點與示范相結合,樹立典型,積累經驗,帶動工作全面展開。
堅持量化指標、考核監督的原則。制定節能降耗的指標體系和考核方法,確保目標落實到企業,同時加強考核監督,密切跟蹤企業節能降耗進展,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措施。
三、目標和內容
通過開展“零售業節能行動”,到2010年,力爭實現零售業萬元營業額能耗降低20%。內容主要是:
(一)開展節能技術改造。重點推動企業做好照明、空調、電梯及其他耗能設備的節能工作,引導和鼓勵企業使用節能燈具、變頻空調、節能型冷藏設備、自動控制扶梯等節能設備和技術。商務部將組織編制《超市節能標準》、《零售業節能降耗技術、產品目錄》,引導企業選擇節能設備和技術,開展節能降耗工作。
(二)加強能耗管理。引導和推動企業加強能耗的統計分析和成本核算,制定節能目標和措施,加強經營能耗考核,總結推廣先進節能措施和管理模式。
(三)開展建筑節能。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標準的通知》(國辦發[2007]42號)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零售場所室內溫度控制;引導企業對現有商用建筑進行保溫、隔熱及采暖、通風、空調系統等方面的能效系統設施改造;新的大型商業建筑要符合建設部發布的《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
(四)開展抑制過度包裝專項工作。充分發揮流通環節對生產和消費的引導作用,加大宣傳引導,大力倡導節約風尚,使廣大消費者充分認識過度包裝對資源消耗、環境污染帶來的危害。倡導零售企業銷售“適度包裝商品”,引導生產企業實行“綠色包裝”。在全社會逐步形成崇尚節約、科學消費的良好風氣。同時加快組織制定《食品預包裝規范》等相關標準,促進生產和零售企業抑制過度包裝行為。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能耗統計指標體系。加強能源消費信息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以水、電、氣等單項能耗指標和“噸標準煤/萬元營業額”、“噸標準煤/萬平方米”等綜合能耗指標相結合的零售業能耗統計指標體系,做好對重點零售企業能耗數據的統計和分析,逐步建立一套零售業能耗統計、監測和分析平臺。
(二)做好企業能耗評價工作。抓好零售企業能耗情況的摸底工作,摸清和掌握不同零售業態的能耗水平。在此基礎上,對零售業在節電、節水、節氣、節材、引導樹立節約型消費等方面所采取的技術、管理措施及節能效果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內容依據《“節約型零售企業”評價規范》,見附件2),樹立一批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節約型零售企業。
(三)組織實施節能改造示范項目。在開展節能診斷、節能潛力分析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零售企業開展節能項目改造,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設備租賃制”,抓好一批示范項目,樹立節能降耗典型,不斷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創建節約型企業。
(四)加強交流與培訓。積極組織開展多層次的節能降耗培訓,強化節能意識,努力提高節能降耗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積極開展經驗交流活動,及時總結推廣節能降耗的好做法、好經驗,促進相互間的學習與借鑒。
零售業節能降耗在一些地區已有一定基礎,為更好地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商務部決定將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太原、沈陽、青島、武漢、廣州、西安10個城市作為開展“零售業節能行動”的試點,成立由部內相關司局、中國商業聯合會等單位組成的工作組,重點抓好營業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百貨店、專業店的節能降耗工作。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以點帶面,逐步展開。各地可根據商務部對“零售業節能行動”的整體工作部署,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選擇工作基礎較好的一至兩個城市組織開展試點工作,有步驟、分階段地實施。
五、近期工作安排
(一)制訂方案。請你們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區零售業發展特點,制訂本地區“零售業節能行動”實施方案,于2007年6月5日前將方案報商務部(商業改革司,下同)。同時,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
(二)組織實施。從2007年6月份開始,各地要根據商務部“零售業節能行動”整體工作部署和各地制訂的實施方案,具體組織實施。各試點城市商務主管部門按商務部《零售企業能耗情況調查表》(附件1)的要求,對營業面積10000平米以上的超市、百貨店、專業店等重點企業2006年的能耗情況進行調查摸底,調查表格請于2007年7月30日前報商務部。同時,參照《“節約型零售示范企業”評價規范》(試行)、《“節約型零售企業”申報表》(附件3),在本市組織開展“節約型零售企業”評價、節能先進管理模式總結工作,并將本市確定的示范企業名單及相關評價材料于2008年1月底前報商務部。商務部將根據各試點城市的申報材料確立一批節約型零售示范企業。
(三)宣傳引導。各地要緊密結合6月份全國節能宣傳周,組織開展以節約用電、抑制過度包裝和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等為內容的多種形式宣傳活動,努力營造零售業節能降耗的良好氛圍,引導全社會樹立正確的消費觀。
(四)推廣經驗。各地要對開展“零售業節能行動”的情況、效果進行分析總結,并做好節能降耗典型企業和先進管理模式、經驗的總結推廣工作。商務部將組織開展經驗交流活動,總結節能降耗先進管理模式并加以推廣;同時,對各地和試點城市開展“零售業節能行動”工作情況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