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機關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各地要以商場、超市為重點場所,以規范銷售者商品經營行為為重點內容,嚴格規范商品交易行為,切實維護流通領域商品經營秩序。
通知強調,要加大對商品銷售者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針對一些商場、超市違反規定濫收所謂“過節費”、“入場費”、“促銷費”等費用,增大商品流通成本,侵害供應商合法權益,以及虛假打折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對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與供應商銷售商品沒有直接關系、應當由零售商自身承擔的費用,收取費用不提供相應服務等濫用優勢地位的行為以及商業賄賂、限制交易等妨礙公平競爭行為,虛構原價打折、虛構清倉等違法促銷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