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于200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指出,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中央價格監管政策的落實。
通知要求,督促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嚴格控制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調整,對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對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進行必要的監管,堅決糾正不顧大局,不執行、不落實中央有關加強價格監管的措施及工作要求等行為,嚴厲打擊價格方面違法違規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
通知指出,全面推行以政府為主導、以省(區、市)為單位的藥品網上集中采購辦法,進一步明確由政府建立監管平臺和非營利性的采購平臺,加強對藥品集中采購全過程的監督,規范并推進醫療器械集中采購工作;完善醫藥價格監管辦法,采取多種方式逐步改革"以藥補醫"體制,完善醫療機構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