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日前發布《關于促進網絡購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保護網購消費者合法權益,要求利用網絡平臺從事經營活動的個人實名注冊,具備條件時對網絡銷售個人逐步實施工商登記制度。
《意見》指出,各級商務部門將完善服務與管理體制,健全法律與標準體系,改善交易環境,培育市場主體,拓寬網絡購物領域,規范交易行為,推進網絡購物發展,滿足消費者需要,力爭到“十二五”期末網絡購物交易額達到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5%,部分電子商務發展起步較早的地區達到10%左右。
為實現上述目標,商務部門將采取五大措施:
培育網絡市場主體。鼓勵生產、流通和服務企業發展網絡銷售,積極開發適宜網絡銷售的商品和服務。
拓寬網絡購物領域。拓寬網絡購物商品和服務種類,拓展網絡購物渠道,滿足不同層次消費需求。
鼓勵線上線下互動。鼓勵流通企業以門店銷售支撐網絡銷售,以網絡銷售帶動門店銷售。
重視農村網絡購物市場。從農村互聯網應用的現實條件出發,依托“新農村商網”,結合“萬村千鄉”“雙百市場工程”構建農村現代流通體系,促進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下鄉雙向流通,拓展促進農民增收、擴大農村消費的新渠道。
完善配套服務體系。推進網絡基礎服務規范統一,促進網絡接入標準和費用標準合理化,推廣可靠電子簽名應用。推進銀行支付業務與網絡購物有機結合,加快網上銀行互聯系統建設,促進第三方在線支付業務健康發展。
此外,《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將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記者29日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了解到,工商機關將對網絡經營主體開展一次全面普查,并建立起網絡經濟戶口。
工商總局要求各地工商機關以貫徹落實《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為契機,對網絡商品和服務經營主體開展一次全面普查,重點查清本地區網絡交易平臺開辦的數量、規模、分布和類別,同時,認真做好立檔建戶和電子數據庫建設工作。
“通過對網絡經營主體開展全面普查,并建立網絡商品和服務經營主體經濟戶口是實施監管的基礎。”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說,這已列為近期各地工商機關需要抓好的重點工作之一。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于2010年6月1日正式頒布,是我國第一部規范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行政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