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裝行業摸爬滾打了了七八年的顏濤,沒想到自己的生意會做成現在這個樣子,錢沒賺多少,最后幾乎在虧本經營。面對記者,顏先生只得感嘆“商海沉浮,盈虧難料”。
顏是重慶福緣豐達商貿有限公司的總經理,也是南坪諾瑪特眾多針織品類服裝供應商中的一員。2002年南坪諾瑪特開業,在繳納了 7000元入場費以后顏先生就開始為其供貨。“我最早是進諾瑪特昆明店銷售,也算是諾瑪特的老合作伙伴了。在南坪諾瑪特每年可銷售七八萬元,但扣除日常開銷及諾瑪特各項收費以后,所賺無幾,只能剛好維持。”
顏稱,諾瑪特除收每個供貨商幾千元入場費以外,每年還要強制收促銷、店慶費2000元/年,節慶費(五一、國慶、元旦、春節) 500元/個;不定期收新品進店費400元/種;堆頭商品陳列費1000元/次,每次15元/天,商品廣告(傳單形式)500元/次;年終諾瑪特公司盤點產品,因偷盜等損失的產品費用即盤點費全部分攤到每個供貨商頭上,每次幾百到幾千不等……
在顏濤的記憶中,2003年11月,諾瑪特公司開始拖欠其貨款,這樣一來,福緣豐達公司在諾瑪特陷入了虧本經營的境地。幾個月來屢次索討貨款不得。而諾瑪特為了誆顏繼續供貨,編造種種理由,僅在期間付過一小筆貨款,以此將福緣豐達公司“吊”住,而顏濤不幸中招,接下來的幾個月里依然為其供貨,寄希望于諾瑪特挺過難關后會發發慈悲。然而,直到諾瑪特關門,顏濤才意識諾瑪特能把剩下的3.5萬元結清的希望很渺茫了。
另一家生產速凍食品的穆經理向記者談起,該廠家生產的10余個品種的食品欲進入本市一家大型連鎖超市,超市開出的入場價碼是:每個品種每個店的入場費是500元,12個連鎖店就是6000元;贊助費每個品種每個店是500元,12個店一共又是6000元;新品上架費每個品種 1100元;陳列費收500元/月;促銷費每年每個品種收3萬元;全市統一的按銷售額2%提成無條件返利。這樣單品種進場的門票總計約為6—7萬元/年,附加的還有冷食品保存所需電費由廠家出,且貨款結算期長達兩個月。
據記者采訪部分供貨商,得知入場費用的收取由來已久。過去收取的名目少、金額小,帶有禮尚往來的性質,工商之間比較容易互諒互讓。但目前入場費用已演變得花樣百出,且數額驚人。一業內人士向記者提供的資料顯示,商品進超市的“入場費”已衍生為由一套五花八門收費構成的體系:進場費、促銷費、端頭費、堆垛費、裝修費、DM(促銷手冊)費、年節費、店慶費、年底返利、賬期(提前結賬費)、毛利補償費、生鮮產品補損費等。
“銀泰百貨幾乎每個季度都要調整一次各品牌的營業場地,除自己裝修所必須的費用之外,商場還另外向供貨商收取5萬-8萬元不等的裝修贊助費;重百大樓讓供貨商自己購買自己的貨物,通常是5萬元左右,此部分費用仍作為商場營業款入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供貨商反映,這些高昂和名目繁多的收費正把供貨商的利潤逼至底線。“如今在主城區商圈刮得很勁的‘打折風’,實際上零售商把風險直接轉嫁給了供貨商,讓他們承擔返給消費者的購物券、實物及現金,供貨商苦不堪言,但也是敢怒不敢言。”
永輝重百首開風氣 減免入場費讓利百姓
“從2004年起,福建永輝超市集團旗下40多個連鎖店全部取消入場費。事實證明,此舉對永輝的發展起到有利影響。去年永輝的連鎖店發展到50家,總營業額從前年的18個億增長到25億左右。去年10月,永輝超市在重慶江北地下不夜城開設第一家店,成為重慶第一家不收供貨商入場費的連鎖超市。”永輝連鎖超市觀音橋店店長張慶銘對記者稱。
“低成本、低利潤、高流通”是永輝超市的經營宗旨,據張慶銘介紹,永輝是福建“農改超”的龍頭企業,而福建在全國“農改超”工作中也是做得很出色的。“我們主營是做菜籃子的,這就要求我們替消費者節省每一分錢。取消入場費后,除了質量衛生食品安全,超市不人為設門檻,商品的價格明顯下降了,品種更加豐富。二三線品牌能與一線品牌同臺競爭,打破了過去那種強者恒強的宿命,真正得到實惠的是消費者。”
重百超市目前在重慶有17家連鎖店,從今年起,該超市對進場的新品不再收入場費。重百超市總經理陳伯康對記者稱,新品是指在重慶市場上首次出現的新商品,包括應用新發明、新工藝、新設計、新材料的產品。“重百超市近萬種商品中,每年上架的新品約占10%。降低新品進入門檻,有利于超市商品推陳出新,提高超市競爭力,并非如外界傳聞要拉攏供貨商、討好供貨商。”陳總談到,表面看收入少了一塊,但新品在第一時間進入,其促銷費用也會跟進,這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如果銷售好,銷售利潤也可觀。
那么超市能否完全取消入場費,陳伯康表示目前來看可能性不大。一方面超市毛利率已非常低,入場費成為一個重要利潤來源;其二超市只有通過入場費的經濟桿桿,對供貨商實現優勝劣汰的退出機制,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和零售商的權益;第三,入場費本就納入了供貨商的成本規劃,屬于營銷成本。他進一步分析,目前重慶超市的供貨商有至少三分之二是代理商,他們占用了廠家的產品和資金,還占有了零售商的網絡和通路。設立入場費的門檻,有利于減少代理商這樣的中間環節,促進商家與廠家直接對話,也保障商家為顧客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發達國家的大型連鎖超市,如今對貨品大都實行買斷制,如沃爾瑪、麥德龍,其全球采購的成本控制非常好,因為他們資金實力雄厚。家樂福是最善于本土化的企業,一到中國就收入場費,讓我們以為它是舶來品,其實這正是發展中國家的特色。
入場費不能一棍打死
重慶智圓律師事務所資深商務律師張亞剛,對零售業普遍存在的入場費現象作過專門研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他一再強調政府在制訂有關法律條例時,需要慎重。“一棒子打死了不行,放任不管也不行,只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監管引導,入場費問題能夠控制在一個有序的環境里。”
張亞剛談到,供貨商與零售商同處于中間環節即銷售環節,他們同為經營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他們之間所建立的是一種民事法律關系,包括買賣關系或租賃經營關系。這種關系,應受我國民法的約束。在他們之間之所以出現了賣場收取“入場費”這一種“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的現象,其根源在于目前我國普通日用消費品市場的競爭異常激烈,而賣場以其擁有的聲譽、客戶群及地理位置等有利因素可促進商品的銷售,因此,賣場尤其是大型賣場在與供貨商的關系中處于優勢地位,這是純粹的市場行為,是合理、合法的,因為在這一過程中,供貨商有充分的自由和選擇的權利。對此,政府部門不應也無權進行行政干預。因為行政干預的前提是必須有法律的明確授權,且該行為還必須是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的。賣場收取入場費的行為顯然不具備該兩條件。
當然,由于賣場收取入場費在我國出現的時間還不長,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著大量不規范甚至于違法的行為,比如,賣場收錢不入賬,不上稅,甚至于因收取高額入場費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合格商品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對這些問題,目前在我國有大量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規范,比如《稅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產品質量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等,但這些法律法規所禁止的均只是在收取入場費過程中所產生的大量不規范的行為,而不是收取入場費本身。
“因此,針對目前收取入場費這一現象而產生的大量不規范行為的發生,作為地方政府完全有必要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所構建的框架下,制訂地方條例,以規范收取進場費這一行為,以促進這一市場自發建立起來的游戲規則的進一步完善,促進商品交易市場的健康發展,維護市場秩序。”張亞剛介紹,除了北京即將實施《規范》,早在2002年,上海市商業委員會、上海市工商局就聯手出臺了《關于規范超市收費的意見》,明確規定,超市向供貨商收取進場費應遵循公平合理收費、公開約定收費、公平規范收費的原則。超市收費的項目、用途、標準,必須事先向供貨商公開,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由雙方訂立書面合同;超市不得濫用優勢地位,作出對供貨商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更不得隨意在事后或合同以外再向供貨商收費。“這些對重慶今后制定相關地方條例都有借鑒價值,它們都不是簡單化、強制化地取消所有賣場的入場費。”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