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前天,由民政部擔任指導單位的“官方版”《2006年度中國大陸慈善家排行榜》在北京發布,福建籍企業家黃如論以1.6億元名列榜首,許榮茂以2590萬元列第12位。除此之外,還有10位福建企業家上榜。
記者注意到,前幾天出現在“胡潤版”排行前十名的幾位慈善家在這次排名中名落孫山。對此,胡潤百富公關部劉小姐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解釋說,這是因為統計的方式不一樣。
據悉,“官方版”排行統計的是2005年一年中慈善家的捐款額,而胡潤榜中的數據是從2003年到2005年的累計出來的。
“官方排行榜”出爐之后,記者聯系了多家福建上榜慈善企業,對于上榜反映普遍低調。不過,排行榜的出爐卻引發了企業家“財富分配”討論。
福耀
我們也是省吃儉用的錢拿來捐款
“是不是以為我們企業家錢太多了沒有地方花才捐贈慈善事業?我們也是省吃儉用的錢拿來捐款。”
福耀玻璃董事長曹德旺此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企業家做善事是應該的。不過,捐款更應該是全民族的事。對于個人而言,捐款能得到精神上的提升,如果不影響生存,我認為每個公民都應該伸出援助之手。”
永輝
搞排行對捐款比例較高的企業不公平
在本次上榜的福建企業家中,永輝集團張軒松以150萬元的捐贈額位于排行榜第130位。
不過,昨日永輝集團總裁助理翁先生卻告訴記者,2005年永輝集團的捐款額達到500萬元。其中,在臺風龍王襲榕期間向福州市災區捐贈100萬元。算入民政部榜單的只是在津泰路建成的一家慈善超市,向全市千余戶特困戶提供每戶每月不低于50元額度的商品捐助。
翁先生認為,企業捐款是量力而行,搞一個排行出來,對于那些資金不是很雄厚但捐款比例卻較高的企業不是很公平,體現企業的慈善精神才是最重要的,“有5000萬資產捐1000萬和擁有2億資產捐1000萬是不一樣的?!?/FONT>
大豐
財產超千萬部分更應當回饋社會
福建省大豐集團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總經理吳忠堂表示,“有一種說法,就是以1000萬元為界限,如果個人的財產超過1000萬元,那普遍認為超過的部分屬于道義上的社會財產。這部分財產更應當回饋社會。無論這種說法是否有依據,但其至少表達了一種財產流通理念。”
“目前國外的慈善企業家的做法顯然值得我們參考,個人的財產只有兩種方式存在才有意義,一是通過繼承、再繼承等,不斷投資,積聚財富,錢生錢;另外一種方式是投放公益事業來平衡社會的財富關系,促進社會的發展。當然,需要兩者兼顧?!彼f。
企業應附加造福社會的責任
記者:您是怎么評價企業家在慈善事業方面的各種舉措?
楊永忠(福州大學管理學院、福州大學經濟管理研究所副教授):從微觀的角度講,慈善事業源于企業本身的使命,一個成功的現代企業,不能單一強調生產產品、銷售產品,還應該附加一個造福社會的責任。
從宏觀方面來講,整個社會的發展需要建立在利益協調之上,如目前社會存在的貧富懸殊、中西部發展不平衡等現象,不利于社會發展。
政府在整個社會利益的協調方面擔當主要責任,但并不意味著政府是萬能的,作為經濟社會的主體力量,企業包括企業家應該分擔部分職責,以彌補政府力量的不足。企業家或者企業通過出讓部分利益,幫助弱勢群體,不至于造成利益的極端失衡,來推動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
善舉客觀上有助于提升企業形象
記者:如何平衡“反哺”與企業自身發展的關系呢?目前社會有無相關經驗?
楊永忠:這主要由企業家來決定,什么時候應該回饋社會,需要對社會進行一種怎樣的回報,政府是不能強迫的,這必然要由企業家來做。
企業家的慈善事業在客觀上有助于提升企業形象,其品牌會得到更廣泛的認同,當然得到另一種回饋,從這個角度看,這無疑是一種“雙贏”。
但企業也應量力而行,平衡“反哺”與發展的關系,否則,欲速則不達。
理性的行為值得提倡
記者:從各種慈善榜的排行情況看,福建省上榜的企業家有逐年增多的趨勢,您怎么看?
楊永忠:首先,我覺得這些企業家們有長遠的眼光,他們不僅注重企業自身的經營,還考慮到企業和社會之間的相互依存關系,這是很理性的行為,值得提倡。
原先我們社會更注重強調效率、生存和發展,但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企業家們已經發現,單純地強調效率、發展,很多問題就會暴露出來,只有“效率公平兼顧”才是健康的經濟發展形態。所以,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階段,而企業家們認識到了這一點。(王有毅 藍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