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西頻道4月10日電 兩個月前,廣西柳州市獸醫檢疫站檢疫人員在當地一家大型超市查獲393公斤疑似病死豬肉后,居然不對豬肉采樣進行化驗,也不對豬肉為何有“合法”檢疫票證進行追查。后經廣西獸醫防疫檢疫站檢驗,這批病死豬肉帶有一類傳染病豬瘟和二類傳染病豬蘭耳病。檢察機關調查人員說,廣西柳州市獸醫檢疫站檢疫人員的瀆職行為已造成嚴重后果,檢察機關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今年2月5日,柳州市獸醫檢疫站檢疫人員在對春節前市場上的肉品進行安全監督大檢查時,在當地一家大型超市“南城百貨”的肉品專柜上,查獲了393公斤品質有問題的豬肉。經現場檢疫,這批豬肉胴體的部分皮下組織有發黃的征狀,淋巴結腫大,肌肉組織有瘀血,初步斷定為病死豬肉。從這些病死豬肉各自的特征判斷,這些肉分別出自9頭牲豬。據超市負責人余照林介紹,這批病死豬肉的供貨商是當地個體戶覃天甘,病死豬肉是當天從柳州市郊的柳江縣二基地屠宰場拉來的。余照林還向檢疫人員出示了屠宰場提供的柳江縣獸醫檢疫站“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等票證。盡管這批病死豬肉有“合法”的票證,但檢疫人員還是將查獲的病死豬肉進行了采樣,以便進行最終認定。
然而,查獲這批病死豬肉后,柳州市獸醫檢疫站并沒有將采樣進行化驗,也沒有對病死豬肉為何有“合法”的檢疫票證進行追查,超市、個體戶及二基地屠宰場等相關責任人也沒有受到相應的處理,致使這起嚴重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了了之。
接到群眾舉報后,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檢察院及時介入調查,并將檢疫人員現場采樣的病死豬肉送到廣西獸醫防疫檢疫站進行檢驗。3月27日,廣西獸醫防疫檢疫站出示的檢驗結果證實,這批病死豬肉竟帶有一類傳染病豬瘟和二類傳染病豬蘭耳病。
據檢察院調查人員介紹,豬瘟是一種人畜共患病,如果人食用了這種病死豬肉,極有可能引發多種病癥,對人的身體健康帶來極大的影響。而由于柳州市獸醫檢疫站沒有及時對這批病死豬肉進行送檢,導致出售病死豬肉的超市,以及病死豬肉的源頭屠宰場未能得到及時消毒和緊急防疫疫,這是嚴重的瀆職行為,檢察機關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