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商家持有己見
一大型連鎖超市工作人員認為,魚丸是福州風味特色小吃,主要原料是魚漿,而非以面米為原料的食品。因此,他們認為魚丸不應列入速凍面米食品范圍而強制下架。他們認為,7月1日正式實施的《速凍面米食品行業標準》應該是推薦性標準,不能強制執行。
部門說法
9日上午,針對部分店家提出的疑問,記者咨詢了相關職能部門。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黃科長告訴記者,從市場準入角度看,魚丸不屬于速凍面米食品范圍。但現在,他沒有看到《速凍面米食品行業標準》。至于魚丸是否納入該范圍,他也不清楚,也不便于發表看法。
鼓山工商所負責人認為,超市現場自制的魚丸,不應列入速凍面米食品范圍。但如果是存放在冷柜中的魚丸,則應屬于速凍面米食品范圍。
隨后,記者咨詢了福州市貿發局。市場處負責人認為,超市新鮮制作的魚丸不能列入速凍面米食品范圍。像海霸王等硬的魚丸則應列入速凍面米食品范圍。對于市場的執法問題,這位負責人說,新標準中沒有明確,應該由商務部門牽頭,質監、工商等部門配合,聯合執法。
此外,記者還從福州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了解到,他們也沒有收到《速凍面米食品行業標準》的文件資料。
商家:先按國家標準實行
就此問題,記者也采訪了一家大型超市公共事務經理。陳經理說,魚丸屬于生鮮食品范圍,新鮮制作的魚丸可以散賣,但必須加防塵蓋。對于冷藏的魚丸,則要求廠家重新包裝后銷售。
對于魚丸是否列入速凍面米食品范圍,她們也持有疑義。她認為,既然商務部已經出臺《速凍面米食品行業標準》,超市方面則應按照新標準實行。
市民:職能部門應規范商家行為
《速凍面米食品行業標準》實施已有將近10天了,但有關部門至今還沒有收到商務部出臺的新標準。如何監督管理市場上待售的速凍面米食品,成為市民們關注的話題。他們希望職能部門盡早介入,規范廠家、商家的經營行為,為消費者營造一個健康、衛生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