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補超市監管空白 過期食品銷毀須在超市備案
發布時間:2007-12-07 |
信息來源:北京商報
過期食品或下落不明,或被重新包裝上市,這些都是近年來超市自制食品令人難以放心的根源,今后,消費者在超市購買現場加工食品將會得到保障。
昨日,記者從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獲悉,由該協會起草的《超市現場加工食品經營規范》近日已完成反饋意見收集,正式頒布后將對超市現場加工食品予以約束。
為規范超市現場加工食品的生產經營,加強超市方面自律,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受商務部和國家標準委的委托,于去年底即著手開始準備行業標準《超市現場加工食品經營規范》的起草。《超市現場加工食品經營規范》將填補我國零售企業現場加工食品的監管空白。
針對超市現場加工食品和銷售存在的一些問題,起草人之一的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相關人員介紹,該規范征求意見稿中針對目前普遍出現的問題進行規范,要求超市經營食品的租賃柜臺、聯營柜臺,應實施超市自身管理的相同標準;現場加工的食品超過預設保質期后,應及時銷毀;經營者不得更改保質期,過期食品的銷毀應當在超市內部有記錄的情況下進行等一系列規定。
參與起草的物美集團質量總監楊曉燕表示,目前,由于市場需求增加,超市現場加工食品的經營面積、種類逐漸擴大,“客觀地講,商業經營是超市管理方的強項,但對現場加工食品管理卻相對缺乏經驗,”楊曉燕說,目前超市經營現場食品加工的多是食品加工企業和少數餐飲企業,還有部分超市內的柜臺出租給經營風味小吃的個人經營,如山西肉夾饃、四川拌菜、蘭州拉面等。所以,在業態管理上比較復雜,同時,在監管標準上也一直是空缺,缺乏管理依據。
楊曉燕介紹,該規定的制定和今后的實行,是超市滿足顧客對食品安全需求的基礎,超市經營管理方可以通過該規定嚴格要求從業人員,并規范操作行為。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秘書長裴亮表示,該規定目前已經完成了前期的起草和反饋意見的收集工作,接下來將形成標準稿提交行業專家進行研討。
(來源:北京商報 作者:任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