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市教育局開展了校園食品安全質量水平提升專項行動。
據了解,此次專項行動的目標是創建10家省級校園食品安全標準食堂。全市范圍內85%以上學校(含幼兒園,以下同)食堂食品安全等級達到良好(B級)標準以上,主城區食品安全優秀(A級)等級達到20%。80%以上學校食堂實現“明廚亮灶”。學校食堂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率達到85%以上,90%大中專院校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80%以上學校食堂制定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建立自查清單、確定自查項目。學校食堂及周邊食品經營者規范守法經營,持證率100%。
專項行動中,該市市場監管部門承擔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依法查處涉及學校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向教育部門通報學校食品安全相關信息;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抽查考核,指導學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依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教育行政部門負有學校食品安全行業監管責任。指導和督促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關管理制度,強化學校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指導、監督學校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將食品安全列為年度考核的關鍵指標。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督導檢查,督促學校整改食品安全問題,通報檢查結果。督促學校對設施設備落后食堂進行升級改造,協調落實資金保障。
同時,實行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將學校食品安全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設施,明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崗位安全職責,按要求組織從業人員培訓和健康檢查,嚴格管控原料采購、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衛生等關鍵環節,按規定開展食品安全自查。
專項行動中,對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的學校,由轄區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對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視情節對學校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處分。市場監管部門對違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嚴肅從重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