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這家超市供貨就不允許向方圓3公里之內的其他新開超市供貨,否則就要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這協議太霸道了吧?”日前,佳世客超市的一些供貨商向本報反映,最近他們被店方要求簽署一份含有這樣內容的協議。記者今天對此進行了調查。
“目前包括我在內的大部分供貨商都已經簽了這份協議。”作為佳世客的供貨商之一,王先生面對青島東泰永旺商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突然下發的協議,頗感無奈。
記者看到,這份協議的內容很短———“為了甲乙雙方更好地合作,乙方同意與甲方店鋪周邊(方圓3公里內)新開業的商場超市不進行交易合作,如果乙方違反協議,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和乙方的合作,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10萬元違約金?!?BR>
“作為供貨商,我們處于弱勢地位,如果不簽署這份協議,可能生意就做不下去了?!蓖跸壬f,為了能繼續給佳世客供貨,他們不得不簽署了協議。
接到舉報后,記者來到佳世客超市進行了調查。據了解,僅僅該超市的食品區就有數十家供貨商簽署了這份協議,拒絕簽協議的供貨商不到10家。
“佳世客之所以出臺這份協議,肯定與一家大型超市要進入該區域有關。”據知情人透露,在離佳世客不到1公里的范圍內,將有一家投資頗大的購物中心開業。
記者與佳世客食品本部取得了聯系。該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確實發過這樣一份協議,但他不愿意評說這份協議的內容。那家正在籌備開業的購物中心負責人則表示,他們也了解了這一情況,但目前還不想對此發表任何看法。
“這份協議明顯違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的條款,屬于一種壟斷行為?!鼻鄭u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經檢處楊申處長說,但由于《反不正當競爭法》是1993年頒布的,許多新的經濟行為并沒有合適的制約條款,要對這種行為進行行政執法還缺乏法律依據,在日后將頒布的《反壟斷法》中將可能對此進行制約。
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單正國律師表示,由于這份協議違背了公平、自愿原則,因此從法理上講應該屬于無效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