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荊門市的官先生前去新開的超市購物,卻沒想到遭遇意外:超市的電梯發生故障,致多人踩踏受傷,官先生成了受害人之一。12月20日,荊門市東寶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超市賠償官先生經濟損失12萬余元。
2005年9月5日,新一佳超市(荊門店)開業之初,56歲的官先生前去購物,并站上超市的自動扶梯準備上樓。因為電梯上的人很多,站在前面的人突然一起向后倒去,后面的人紛紛被擠得滾成一團。官先生的雙腿被尖銳物刮破,流了不少血。待官先生掙扎著爬起來后,聽人說是電梯發生了故障。
后經入院治療及鑒定,官先生傷勢為左下肢外傷性靜脈炎血栓形成,因血栓脫落通過血液流動形成右側內囊后肢腔隙性梗塞,引起對側偏癱,屬5級傷殘,勞動能力喪失60%。盡管超市方面積極做了補救措施,但受傷后的官先生仍將超市告上法庭,索賠傷殘賠償金、后期治療費等12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官先生的受傷原因確因超市電梯故障引起,超市應賠償受害人的損失,經核實官先生的各種損失,遂判處超市賠償各種損失共計12.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