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商企將和自動售貨機一起‘禁煙’”。日前,國家發改委頒布新規定,開始實施新《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外商企業將不得從事煙草專賣業務。
外商企業被禁自行售煙
新辦法規定:外商投資的商業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不得從事煙草專賣品批發或者零售業務,不得以特許、吸納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資等形式變相從事煙草專賣品經營業務。據介紹,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企業等。這也就意味著,根據新辦法,外商企業將不得從事煙草專賣業務,像家樂福、沃爾瑪、麥德龍等有外資成分的超市、商廈、便利店等都將不得自行銷售香煙。但據了解,如果這些大賣場、超市把柜臺租賃給有專賣資質的商家售賣香煙,仍是允許的。
新辦法還進一步落實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有關要求,規定中、小學校周圍的攤、店不予發放零售許可證,不得利用自動售貨機銷售卷煙;不得通過信息網絡銷售煙草專賣品。
另外,新辦法還細化了申領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條件。例如,規定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有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同時規定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時,必須綜合考慮轄區人口數量、交通狀況等多個因素,不能“一刀切”。
新辦法還增補了煙草專賣許可證使用的規定。規定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的持證企業因企業類型發生改變的,應當重新申領煙草專賣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持證人因主體、企業類型或者地址發生改變的,也要重新申領。企業法人資格發生變化的,也要及時重新申請或者變更煙草專賣許可證。
上海外資賣場考慮將柜臺出租
從國際飯店出來,劉先生將干癟的香煙盒扔進垃圾箱,并打算再買一包準備晚上應酬。很快,劉先生在路邊的全家便利商店內,買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和往常并沒有什么不一樣。”
根據近日開始實施的新辦法,外商企業將不得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為此,記者昨天走訪了滬上多家外資賣場,發現一些大型超市采取的是將柜臺租賃給有專賣資質商家的應對策略。
便利商店正常銷售
記者昨天傍晚來到古北路上一家羅森便利店,“店內香煙有銷”的字樣在櫥窗上清晰可見。當被問是否接到過煙草新管理辦法的通知時,其工作人員一臉不耐煩地表示對此并不知情。“開店以來就一直有售香煙,如果買不到倒是奇怪了。”一名顧客撇撇嘴,如此理解。隨后,記者在石門二路的全家便利商店內也看到了煙草銷售區,其店長指著掛于墻上的煙草專賣許可證介紹,這是2004年拿到的,有效期4年,目前店內日銷售煙草金額為2000元左右,已接近店日銷售總額的1/3。
據記者隨機采訪的15家外資便利商店的情況來看,這些便利店目前基本上都在銷售香煙,且煙草銷售收入占營業總收入30%左右。對于新辦法,幾家便利店負責人均對媒體表示尚未接到相關通知,因此如常進貨及推銷。等煙草專賣許可證到期時,將視情況再作決定。
大型賣場早有應對措施
而在家樂福、沃爾瑪、易初蓮花等大賣場和購物中心,記者看到都通過租賃柜臺的方式保留了煙草專柜。在采訪中,多數顧客都表示對新規有所耳聞,“但這種租賃的方式屬于變通經營,實際上對它們造成的影響并不大。”沃爾瑪上海公司事務經理胡明華告訴記者,自2005年接到有關通知后就已如此操作,如果有新規實施,定會保證配合。
上海易初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企業推廣總經理向珺則表示,這項新規目前只在媒體上有過了解,至于如何落實,需要和公司具體討論后才能決定。一位相關外資企業的管理人員表示,政府如放開經營權反而便于管理,更能保證商品的質量。
不再給外商續辦許可證
一名業內人士介紹,之前發放的一批標注有時間期限的煙草專賣許可證,多數將于2008年到期。
根據新辦法,將不再給到期的外商企業辦理許可證的延續。并且,外資新開的便利店也不再發放煙草專賣許可證,同時將嚴格執行這項新規。
業內人士表示,如果嚴格執行新規,這些具有外資背景的便利店將損失慘重。雖然我國對外資零售業已全面開放,但據我國施行多年的煙草專賣體制及加入WTO簽署的六號補充文件,外資仍然不能進入煙草專賣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