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生鮮專賣店,得離生鮮超市200米以外,并且在綜合商業街、專業街外。《廈門市社區生鮮食品專賣店標準》,近日已經市政府同意執行。
不得銷售日用百貨
根據規定,生鮮食品專賣店選址,必須符合生鮮食品專賣店布局規劃的要求:必須距離農貿市場、生鮮(含新建、待建)超市200米以外,且在綜合商業街、專業街外,作為生鮮超市的有效補充。
經營服務輻射半徑以200-300米為宜,營業面積40—100平方米,經營方式采取自選銷售方式,統一收銀、統一配送。
此次出臺的標準,對社區生鮮食品專賣店的經營品種及比例,也進行了規定:生鮮食品(蔬菜、水產、水果、肉禽蛋等)經營面積必須占實際經營面積的80%以上,其他食品、調味品經營面積必須控制在實際經營面積的20%以下。
此外,專賣店內不得銷售日用百貨、家用電器等。
要配置農殘檢測設備
專賣店里還要配置食品安全設施。配置蔬菜農藥殘留和其他有害物質的檢測設備(檢測臺),配備電腦等上網設備,設置保鮮柜、制冷機等食品保鮮設備。
便民設施也必須齊全。包括配備菜籃子、免費提供大小規格齊全的購物袋;每40平方米配置1臺以上收銀機,并建立POS系統統一結算。
排氣、排污、空調等系統要設置合理,達到環保要求,同時配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報警裝置。
店員必須佩戴胸卡
專賣店必須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進銷貨臺帳登記等各項質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上市商品質量監控體系,納入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系統。
同時,嚴格執行有關計量、物價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規范價格用語。專賣店里的人員,必須著裝整齊、佩戴胸卡;配備專(兼)職的衛生保潔人員,場內保證整潔、干燥、衛生。店里要設立意見簿/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