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散裝食品管理、對食品經營戶分類監管、開辟臨界期商品專柜……今年以來,根據新《食品安全法》和去年12月1日起實施的《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杭州市工商部門積極探索食品安全常態長遠監管新舉措。
散裝食品因為比精包裝食品價格便宜,深受市民喜愛。不過散裝食品大部分是以裸裝或簡易包裝的形式銷售,易受二次污染,存在較大的監管風險和管理漏洞。工商部門接到的涉及散裝食品的投訴越來越多。從今年起,杭州市工商局上城分局對轄區所有超市賣場進行散裝食品規范。
工商部門要求各商場超市在貨架、貨柜、容器等顯著位置統一張貼“散裝食品標注牌”。標注內容為食品名稱、配料表、食品添加劑成分、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等并與散裝食品原包裝相符。要求各商場、超市設立“臨近保質期商品銷售專區”,對臨期食品單獨分區銷售。指導各商場超市嚴格執行超過保質期限的散裝食品就地銷毀制度,發現在售的散裝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下架就地銷毀。
余杭工商分局也在轄區試點食品安全地區分類監管。在江南食品市場內以批發為主的約180戶食品經營戶,全面實行食品銷貨“一票通”制度,使用率達100%,6家較大食品經營戶實施不合格食品下柜定點銷毀,11家較大食品經營戶實施進銷電子監管。轄區內約900戶分散在農村的副食品小店實行食品進貨臺賬監管。
淳安工商分局向各超市、食品店發出行政建議書,要求尊重消費者知情權、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開辟“臨界期商品特價專柜”。要求經營者按規定定期對超市商店的商品進行清查,對專柜中的臨界期商品一天一查,及時清理超保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