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人在維護知識產權過程中往往面臨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等問題。11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發出通知,提出力爭到2022年,侵權易發多發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到2025年,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達到并保持較高水平,保護能力有效提升,保護體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識價值的營商環境更加優化,知識產權制度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發揮。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強調了電商平臺的知識產權保護。長期以來,電商平臺充斥著不少山寨產品,乃至影響正品銷量,損害原創者利益。
據人民日報援引某電商平臺數據顯示,平臺每日新發商品逾3000萬件,存量商品達15億件以上,而每年被侵權的權利人投訴量上千萬次,用戶舉報上百萬次。
《意見》提出,研究制定電商平臺保護管理標準,推動簡易案件和糾紛快速處理。建立重點關注市場名錄,針對電商平臺、展會、專業市場、進出口等關鍵領域和環節構建行政執法、仲裁、調解等快速處理渠道。推動電商平臺建立有效運用專利權評價報告快速處置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投訴制度。
指導各類網站規范管理,刪除侵權內容,屏蔽或斷開盜版網站鏈接,停止侵權信息傳播,打擊利用版權訴訟進行投機性牟利等行為。
卓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孫志峰認為:“實際上電子商務法已經有了相應的規定,司法實踐也有這種判決。電商平臺需設立處置相應知識產權案件的機制,沒有處理的話需要承擔幫助侵權的責任。
這個文件首先是再度確立起來,實踐處理過程中也需要這個規定。其次,這個意見可以引入建立比較公平的處理機制。之前只需要權利人發函和權屬證明,對方的店可能就被關閉了,導致了一些惡性競爭的情況。
后續電商平臺也因此引入了利用行政機關的方式,方便平臺利用專利權評價報告作出相應的評價。此外,專利侵權判斷實際上是非常專業的判斷,建議電商平臺要有專業的知識產權評價的團隊,提高專業水平和能力,不誤殺也不放縱。”
《意見》還提出,要確立知識產權嚴保護政策導向。加快在專利、著作權等領域引入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加大損害賠償力度。強化民事司法保護,有效執行懲罰性賠償制度。
研究采取沒收違法所得、銷毀侵權假冒商品等措施,加大行政處罰力度。深入推進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完善知識產權案件上訴機制,統一審判標準。
“在現有立法中也提到了懲罰性賠償,近年來賠償額也在不斷提高。但是在實踐中還是比較少,比如認定懲罰性賠償的條件是什么,各個司法機關在懲罰性賠償方面還是有顧慮,或者司法不統一的情況。
進一步確立相應的原則和基礎,明確提到加大懲罰性賠償的力度,可以促進司法統一,加強保護力度。”孫志峰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目前,知識產權保護還面臨成本和收益不成正比、各地司法尺度嚴重不統一、舉證難等各種實際問題,有待于更多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以及文件的指引,推動問題實際的解決和落實。